石家庄铁道大学
关于被我校拟录取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体检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示。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现将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内容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持我校体检表(见附件),尽快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内外科、血压、辨色力、血常规、肝功三项(谷丙、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和胸片(结核筛查)。
二、体检表报送
拟录取考生完成体检后,将体检表(须含以上各项的检查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拍照制成彩色PDF文件(4M以内),按照“拟录取专业代码+专业名称+15位考号+姓名-体检表”格式命名。6月29日,通过钉钉平台,点击我校发送的“上传资料包邀请”完成上传。
纸质体检表请留存好,待开学备查。
三、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照片须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如体检医院无法使用我校体检表,可使用体检医院体检表格,但上文要求的检测项目必须都要涵盖,且有体检结论,不得缺项。
2、体检前一天规律饮食,忌酒,限油腻。体检当天上午空腹到体检医院抽取血样。
3、体检表须包含肝功三项和胸片检查结果。孕妇可不拍摄胸片,提交体检表时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确因极特殊情况无法体检的,请尽快与研招办取得联系后提交身体健康声明。
4、无故不提交体检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所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直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联系电话:0311-87935136 Email: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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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